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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鹏律师
  • 所属律所: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101202110151532

  • 联系电话:

    18739300111

  • 联系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七里河南路35号8楼

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合同终止和中止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1日 来源:郑州经济合同律师 浏览:266
[导读]:  李志鹏律师,郑州租房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

 李志鹏律师郑州租房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实践中,因为某些原因双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这时是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解除合同会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想必大家也很想知道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有哪些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


  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法中关于解除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我国《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8、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9、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但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


  第一,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为了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合同解除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债权人可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债务人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而且还包括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所应赔偿的损害一般包括: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债权人因失去同他人订立合同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人的给付物时,因返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以上是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有哪些的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有三种分别是恢复原状、其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如需了解更多,欢迎登录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合同终止和中止有什么不同

  合同终止和中止有什么不同合同终止顾名思义就是合同的关系没有了,结束了,其中的权利义务以其他约定事项都不存在了。而合同中止是合同关系暂时中断,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下面由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合同中止和终止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终止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中止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三、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有何区别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