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合同律师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纠纷
网站介绍

李志鹏-郑州经济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李志鹏律师
  • 所属律所: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4101202110151532

  • 联系电话:

    18739300111

  • 联系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七里河南路35号8楼

绿化工程结算书模板 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2日 来源:郑州经济合同律师 浏览:266
[导读]:   李志鹏律师,郑州经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

  李志鹏律师郑州经济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绿化工程结算书模板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进行工程的承包,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当一项工程进行到尾声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工程的结算,由此来确定工程的完成情况。接下来就和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绿化工程结算书模板是怎样的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绿化工程结算书模板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备案登记表


  竣结备 第号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工程名称


  工程建设地点


  中标价 小写: ; ; ; ; ; ; ;大写:


  结算价 小写: ; ; ; ; ; ; ;大写:


  资金来源 ;计价方式


  承包范围 ;单位工程造价


  建设规模 ;工程结构


  层 ; ;数 ;高度


  开工日期 ; ;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年 ;月 ;日 承包人: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年 月 日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经手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一份。


  二、绿化工程结算书注意事项

  1、工程结算书是依据施工合同和投标报价进行编制的。


  2、如果报价时使用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则结算也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方式是包含分布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费计价、其他费用计价等多个表格。


  3、如果报价时使用的是综合清单计价法,则根据综合清单计价上报结算。


  4、确保前后一致、保证结算书中的每个参数、每个数据都有据可查,是能够保证更好的确保审计进度、能够更好的减少核减率的有效方法,承包人不要一味的贪多虚报,切记!


  三、园林绿化注意什么

  主要是树形、色彩、质地的统一,植物景观设计中相互协调与对比,将体量、质地各异的植物种类按均衡的原则配置,配置中要有规律的变化,会产生韵律感。不过庭院的面积一般都不大,在植物种类上就用不了多少,主要在层次上、植物的选择、搭配与其生长速度上得下些功夫。


  通过学习了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绿化工程结算书模板怎样的。在工程结算书中,我们应该交代清楚工程的开始日期以及结束日期。不过这些数据由此来计算工程的造价金额。以上就是的总结,感谢阅读。





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合同的签订必须是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一起签订,不然就不能看作一份有效的合同。签订完后,假如一份不履行义务怎么办呢还有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后无需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既然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是按什么标准支付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提醒,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二、哪些情况下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


  三、合同违约金的司法解释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最多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30%的,一般认为过高,可以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法院关于合同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违法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违法解除合同肯定是要一方违约当事人进行补偿的,具体是多少补偿金法律也有明确规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